市场经济体制中,居间人属于中介咨询服务费行业,与委托人签订《居间协议》,并按一定比例收取委托人居间服务费,再正常不过,受法律保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,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。
近日,一起涉案数百万元的居间合同纠纷引起关注。2020年,因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出现债务问题,公司决定售卖位于昆明市呈贡区洛羊镇大冲开发区(原名大冲东冲顶)的厂房产权,(产权证号:(2005)01932,产权证号:(2005)01933及土地使用权呈国用(2004)第527号)用于还债,一时找不到接盘主体,呈贡当地人陈X冬团队熟悉当地社会情况,主动承担居间人破解厂房交易困局,促成有购买意愿的浙江乐清市人胡X俊与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达成房屋买卖,在预付50万元居间费后,承诺交易成功后,再将居间合同中的尾款310万元支付给陈X冬团队。过程手续和协调繁杂,胡X俊以审理此案的呈贡区法院廖法官判决为由,进行“自行过户”,居间人“未履约”为借口拒付数百万尾款。陈X冬团队依法向法院提前诉讼,2025年9月2日呈贡区法院依法予以立案。
据了解,目前该案件正在进行中。
居间人破局促交易,胡X俊曾白纸黑字认服务
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厂房交易之初陷困局:被呈贡农村信用联社查封,还牵扯解封核算、价格谈判等难题。陈X冬团队主动扛责,全程对接信用社与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,从敲定解封清单到协商交易价,每步均主导推进。在其推动下,胡X俊与云南正晓电缆于2020年7月15日签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。当日,胡X俊认可居间服务,双方签《居间合同》,约定“交易成功即付数百万居间费”,禁止“自行交易”,逾期付款需付百万违约金。
编谎言拒付,胡X俊套路漏洞百出
交易落地后,胡X俊行径离谱:未告知陈X冬,擅自通过诉讼于2023年2月24日将厂房过户至自己名下,随后抛“拒付理由”,将“赖账”装成“合理抗辩”。
他称“陈X冬未履行协调义务”,但佐证人员证实,厂房遇欠税阻碍过户问题时,陈X冬至少2次、其团队人员十几次主动沟通,从解封抵押到对接税务,痕迹清晰。胡X俊视而不见,还将“擅自过户”说成“免付居间费”理由,既违合同,更背《民法典》诚实信用原则。
更荒谬的是,胡X俊辩称“陈X冬隐瞒事实”,可时间线戳破谎言,资料显示,2020年7月15日签买卖合同时,厂房未被税务查封,查封是7月21日才发生——陈X冬无“隐瞒”可能。此抗辩纯属无中生有、恶意抹黑,只为赖账找借口。
从主动付款认服务,到擅自过户、编造理由拒付,胡X俊暴露“只想享服务、不愿尽义务”的本质。他称“自行过户不算交易成功”,但《居间合同》未限定过户方式,厂房已过户的事实,早满足“交易成功即付款”条件,其狡辩在法律与事实面前不堪一击。
廖法官严查实锤,司法公正戳破谎言
案件审理中,陈X冬因举证终端损坏未及时提交部分证据,胡X俊或以为有机可乘。但廖法官未以“举证不能”草率裁判,而是秉持公正主动调查。
针对涉及机关单位的关键证据,廖法官亲自单独问询核实。最终,工作人员还原事实:陈X冬与其团队成员确为过户事务多次找寻沟通,履约事实清晰。此举既破“证据困境”,更让胡X俊虚假抗辩无处遁形,诠释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司法原则。
原云南正晓电缆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角
当下中介市场常遇“服务易、收款难”,廖法官的严谨公正给居间人注入“强心针”——它明确传递:无论失信者如何编理由、躲义务,只要事实清、法律明,司法必为诚信者撑腰,让违约者付出代价。
胡X俊毁行业根基,司法护航迫在眉睫
胡X俊的行为,不只是“合同纠纷”,更是对中介市场秩序的公然破坏。中介行业的价值,在于凭专业能力为交易搭桥梁、破难题,而这依赖双方信任与契约精神。胡X俊享受陈X冬团队的服务后却“赖账”,若不纠正,只会让更多居间人寒心——若“付出无回报”“诚信遭算计”成常态,谁还愿投入精力破难题?最终受损的是市场效率与公平。
本案中,陈X冬既促成买卖,又履行协调查封、税务义务,付款条件早已达成,胡X俊拒付违约金,已构成严重违约。
目前案件仍在审理,业内呼吁,此类“恶意拒付”须法律严惩,方能守住诚信底线;廖法官的公正审理,让行业看到司法对诚信的守护,也为同类案件树标杆。
诚信是市场经济基石,契约精神是商业文明核心。我们期待法院作出公正判决,让失信者付出代价,为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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