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5年11月22日 笔者讯】广东中山新光明市场“海水收费门”事件争议愈演愈烈,从最初的商户质疑收费虚高,到投诉人实名举报涉事律所,再到实测数据印证计量误差,事件已从单一收费争议,演变为牵扯公共服务透明度、法律服务执业规范、监管责任落实的多重角力场。中山公用集团“以威慑代回应”的律师函未能平息舆论,核心收费数据持续“隐身”,而投诉人的举报动作与公众的监督诉求,正倒逼事件向合规审查与信息公开的方向推进。

律师函成“反向催化剂”:威慑式回应引爆舆论与商户不满
11月14日,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受中山公用集团委托,向投诉人蒋万达发出“最后通牒”式律师函。函件称,蒋万达发布的知乎文章《误差109%,456万“水分”泡六年!》涉嫌诽谤,限定其3日内删除文章并公开道歉,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试图以法律威慑压制质疑。
然而,这份威慑性函件不仅未达到预期效果,反而成为舆论升温的“催化剂”。知乎平台数据显示,截至19日凌晨,涉事文章未被删除、全文可读,且未标注“内容争议”“待核实”等标识;其阅读量从律师函发出前的飙升,;转发与收藏量猛增,1评论中,“要真相,不要恐吓”的热评获赞超,成为舆论共识,凸显公众对“以威慑代回应”的强烈抵触。
笔者此前随机走访新光明市场商户发现,大部分商户明确表示“从未见过中山公用集团所称的8月书面回复”,直指企业存在“虚假陈述”;商户联名签署诉求书,强烈呼吁公开海水收费原始台账,坚决要求“数据透明、对账有据”;另有的商户坦言,担心因支持公开数据或参与投诉,遭到后续涨价报复,字里行间显露对自身经营权益的深层顾虑,也折射出商户对企业强势姿态的无奈。

实测数据戳破“计量迷雾”:超110%误差坐实收费虚高疑点
为核实蒋万达投诉内容的真实性,排除数据造假嫌疑,笔者与3户不同类型商户(冰鲜档、虾档、贝类档)联合开展现场实测,全程留存记录、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。实测时间为连续3天,每日早6:00至午12:00,同步采取“称重记录+换水频次核算+排水流量估算”三重方式,全面核对海水实际用量。
实测结果显示,三组数据均与蒋万达文中提及的“109%计量误差”高度吻合,差值均超110%,进一步坐实“收费虚高”的核心疑点:
- A冰鲜档(租用面积28㎡):企业台账记载日用量2.8吨,实测1.3吨,计量差值达+115%
- B虾档(租用面积45㎡):台账日用量4.5吨,实测2.1吨,差值+114%
- C贝类档(租用面积36㎡):台账日用量3.6吨,实测1.7吨,差值+112%
实测数据不仅加剧了商户对海水收费合理性的质疑,更让公众对中山公用集团“拒不公开核心数据”的行为愈发不满。目前,最终计量准确性仍待官方专项审计确认,但实测结果已让“6年累计多收456万元”的投诉具备了充分的事实支撑。

核心数据持续“隐身”:三份信息公开申请直击关键症结
笔者了解到,蒋万达于6月18日实名投诉,直指中山新光明市场海水计量“虚高109%,6年累计多收商户456万元”,引发广泛关注。中山公用集团在后续律师函中称,已于8月15日“逐项书面回复并提供解决方案”,但始终未公开该回复原文及相关收费台账,仅以律师函形式强硬回应争议,回避核心质疑。
针对这一关键疑点,11月18日,笔者正式向中山市市场监管局、公安局递交三份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》,直击事件核心症结,要求公开三大关键信息:
1. 中山公用集团2025年8月针对投诉作出的“书面回复”全文及附件台账,核实回复真实性与完整性;
2. 2020-2025年新光明市场海水收费总额、收费标准备案文件及财政入账凭证,厘清收费合法依据;
3. 中山市公安局是否受理中山公用集团或相关方提交的“知乎文章涉嫌诽谤”报案及案件进展,明确法律争议焦点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相关规定,三份申请的法定答复截止日期均为12月16日。笔者明确表示,若相关部门逾期未依法答复或拒绝公开,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,或向省级督查部门提交投诉材料,坚决推动争议依法解决、真相公之于众。

举报再升级:从收费争议到法律服务合规性审查
11月20日,蒋万达向中山市律师协会、市司法局同步提交材料,举报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“违规出具律师函”,将事件争议从“企业收费虚高”延伸至“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规范”的新维度。
根据两部门的签收凭证显示,蒋万达提交的材料包括: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举报保信律所违规出函的实名举报函、涉事的(2025)保信律函字第0865号律师函原件,目前两部门已完成材料签收,尚未作出相关回应。
对此,多位法律专家纷纷发声,明确支持正当舆论监督,强调公共企业收费需公开透明。有专家表示,中山公用集团作为公共服务类企业,其面向商户的收费行为具有鲜明公共属性,直接关系广大商户切身利益。面对计量争议,企业首要义务是主动公开核心数据、坦然接受社会核查,而非通过律师函施压“封口”。这种“以威慑代回应”的方式,反而会放大市场对企业“数据不自信”的负面解读,不仅不利于争议化解,更会损害企业公信力。
同时有律协指出,诽谤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“捏造虚假事实”和“情节严重”两大法定要件,缺一不可。若涉事文章中的数据源于商户真实缴费票据、现场实测记录等客观凭证,即便表述语气激烈,也属于公民正当舆论监督范畴,依法不构成诽谤。“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未立案的现状,已能表明相关指控尚未达到刑事追诉的法定门槛,中山公用集团此举有‘借法律名义压制监督’之嫌。”
多方回应仍缺位,舆论聚焦“透明与公正”
目前,中山市市场监管局、中山公用集团对公众高度关注的“是否启动海水收费价格专项审计”“8月书面回复为何拒不公开”“计量误差是否真实存在”等核心问题,仍未作出任何实质性回应,始终回避关键疑点;中山市律师协会、市司法局对蒋万达举报律所的相关事宜,也未披露调查进展;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仅以“暂无新增通报”统一回应,未能回应公众核心关切,引发更多质疑。
笔者将持续跟踪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答复情况、商户实地走访核实进展、律协与司法局对涉事律所的调查结果,以及知乎平台对涉事文章的处理结果,直至事件真相水落石出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数据是最有力的定心丸。公共企业的收费账本,从来不是规避监督的“商业机密”,而是必须阳光透明的“公共信息”,唯有主动公开核心数据、直面争议疑点、依法回应诉求、规范执业行为,才能真正平息舆论、重建公众信任。(周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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