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洞县刘家垣镇领导操控前河村换届,违规剔除候选人、侵害村民选举权
基层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石,选举程序合法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正,是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核心前提。然而在洪洞县刘家垣镇前河村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,镇党委领导作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程主导、授意、操纵严重违规违法操作,非法剥夺合法候选人资格,肆意侵犯选民投票权,把法定选举程序变成个人意志工具,严重践踏基层民主与法治底线。
一、合法推选遭篡改,候选人名单随意更换
2026年1月16日,前河村依法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,现场投票统计显示:某某某36票、张海平34票,两人依法进入候选人名单;王某才零票落选,不具备候选人资格。当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公示候选人为某某某、张海平,程序完全合法合规。
据当事人描述,镇党委领导为完成个人换届政绩、确保其意向人员当选,在无正当理由、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重新推选、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,直接授意镇换届选举工作组,于2026年1月30日擅自变更法定推选结果,将合法入选的张海平无故剔除,把零票落选的王某才违规列入,主任候选人强行改为某某某、王某才,公然违背村民民主意愿,彻底破坏候选人提名法定程序,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、非法干预选举中国政府网。
二、司法认定被无视,合法被选举权遭非法剥夺
张海平参选资格有明确司法文书佐证。此前其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2026年1月26日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,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日依法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正式证明。
2026年1月27日,洪洞县人民法院向县换届办出具《关于对330名村(居)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结果的回复(补充)》,明确认定张海平已消除失信状态,完全符合候选人资格,该司法认定具有法定效力,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否定。
但镇党委领导无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,执意以早已失效的失信记录为借口,强令镇换届工作组持续剥夺张海平候选人资格,严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关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强制性规定,以权压法、公然对抗司法权威。
三、选票被擅自修改,另选他人权利被公然取消
本次选举选票设计与投票程序多次严重违规,均由镇党委领导直接决策、现场把控,选民自主选择权被彻底剥夺。
1. 2月1日选票违规:仅列某某某、王某才,虽保留 “另选他人” 空白栏,但已按镇党委领导意图为排除张海平设下障碍。
2. 2月2日彻底违法:在镇党委领导直接要求下,选举工作组擅自删除选票上“另选他人”法定栏目,完全剥夺选民选举候选人之外人员的权利。根据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及选举规程,另行选举必须保留“另选他人”栏,取消该栏目属程序严重违法,选举从根源上丧失合法性中国政府网。
四、计票暗箱操作,有效选票被恶意作废
2月1日选举中,全村共发出选票1413张,投票合法有效。张海平以“另选他人”方式获608票,在镇党委领导默许授意下,选举工作组以“只写名字未画圈”为由,恶意作废120张有效选票。按实际有效票数核算,张海平实际得票728张,远超其他候选人,依法已达到当选条件。
本村村民王保国等100多人作为证人,亲眼见证选举工作组恶意作废选票、违规统计票数的全过程,纯属人为干预选举结果。
更为恶劣的是,在镇党委领导安排下,选举全程关闭村委会大门,将村民、党员代表拒之门外,无任何群众监督,计票、检票完全暗箱操作。最终得票极少的王某才被违规认定当选,选举结果被人为篡改,彻底违背选民真实意愿,属于典型的破坏选举行为中国政府网。
五、被调查对象顺利过关,资格审查形同虚设
与张海平合法资格被非法剥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镇党委领导未履行第一责任人把关职责,让处于纪委调查中的某某某顺利参选。
2025年12月5日,村民多次向县纪委反映某某某任职期间涉嫌贪污问题;2026年1月7日,洪洞县纪委正式调取证据核查其 2011-2021年任职期间合同、财务、银行流水等关键资料。根据村 “两委” 换届“十不选”规定,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人员,不得确定为候选人。
但镇党委领导明知某某某处于调查中,仍同意其参选,未严格执行资格审查规定,导致资格审查程序完全流于形式,严重违反换届纪律与工作要求。
六、法治底线不容突破,基层民主亟待纠偏
纵观前河村本次村委换届选举全过程,所有违规违法行为均由镇党委领导主导、授意、纵容实施:擅自变更候选人、无视司法认定、删除法定选票栏目、恶意作废选票、拒绝群众监督、纵容被调查人员参选,全程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《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及换届选举工作纪律。
镇党委领导作为乡镇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,本应依法履职、严守程序、保障民主,却滥用职权、操纵选举、非法排除合法候选人,直接导致合法候选人被选举权被非法剥夺,广大村民投票权、监督权被肆意侵犯,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被无视,基层民主自治程序正义被彻底践踏。此次选举从程序到结果均不具备合法性,依法应当认定无效,重新组织选举。
基层民主无小事,选举纪律是红线。镇党委领导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,必须严肃追责。期待上级纪检监察、民政等部门迅速介入彻查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撤销违法选举结果,还前河村村民一个公正、合法的选举,让基层民主回归法治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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